來源:榕城網 2022-06-08 13:08:04
為了規范竹纖維的生產、應用及其鑒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22年4月15日正式發布了GB/T 41553-2022《竹纖維》國家標準,對竹纖維的定義、應用及質量指標作了規范性要求,標準將于2022年11月1日起實施。
一、標準制定的背景
我國經濟近幾年快速發展,但環境問題突出,催生了人們綠色天然、健康環保的消費理念,綠色產品和環保產業市場顯現出巨大潛力。在石化資源越來越匱乏的今天,紡織行業和復合材料產業在新材料的開發上更加傾向于天然材料的利用,以替代并減少化學纖維的使用量。傳統的棉麻纖維受限于可耕土地資源首先保障糧食種植需要,產量也一直沒法大幅度提高,這就與日益擴大的消費需求產生了矛盾。在這樣的背景下,人們把目光投向了地球上大量自然生長的竹子,竹子因為大都生長在山區,不會占用傳統的糧食生產用地,竹子的可再生且生長很快,所以資源和產能上可以有保障。
竹纖維(天然竹纖維,又稱:竹原纖維)是直接從竹子提取的韌皮纖維,是繼棉、毛、絲、麻之后的世界第五大天然纖維。作為新型的植物纖維,竹纖維性能優異,原料來源廣泛,可滿足了未來綠色生活的發展需要。
竹纖維應用屬于紡織行業和復合材料等新材料產業,需要從原料、工藝、成品檢驗等多個環節做好質量把控。由于紡織行業和消費者對竹纖維的認知不足,導致市場上不少廠商以竹漿纖維(化學再生纖維素纖維)充當竹纖維,極大混淆了竹纖維產品概念和消費者知情權。
為規范竹纖維的生產和應用,以及對竹纖維原料的認知鑒別、加大竹纖維下游產品開發、促進竹纖維產業可持續發展,根據《竹纖維》國家標準的定義,竹纖維是指竹材經化學或機械加工制得的包含單個纖維細胞和多個纖維細胞集合體的束狀、絲狀或絮狀單元。
二、標準實施的意義
《竹纖維》國家標準的正式實施,具有以下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于規范竹纖維行業,敦促市場正本清源,杜絕以竹漿纖維、麻類纖維冒充竹纖維的現象發生,有助于竹纖維生產開發和國內外貿易順利開展;
二是有利于我國大力發展竹產業,提高竹材直接利用效率,提升竹林資源附加值;
三是有利于促進竹纖維下游應用產品系列開發,推動新型環保綠色低碳復合材料的運用與發展;
四是有利于提升我國作為紡織大國的產業優勢,發揮竹纖維節能減排作用和創造綠色生態效益。
三、標準的主要內容
《竹纖維》國家標準共分8部分,主要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分類及代碼;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運輸及貯存。
竹纖維經加工呈松散狀態,依據長度、細度是否可紡,分為紡織用竹纖維和非紡織用竹纖維。
(一)紡織用竹纖維
依據紡織用竹纖維長度,分為棉型和麻型。
(二)非紡織用竹纖維
依據竹纖維理化指標分為四種類型,主要用于復合材料。
為了奠定竹纖維產業發展的堅實基礎,“竹纖維產業網”整理出我國已經發布實施的竹纖維標準體系,包括:
1、地方標準
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DB35/T1269-2012《竹原纖維》
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DB51/T2148-2016《竹原纖維》
2、行業標準
國家林業局:LY/T1792-2008《紡織用竹纖維》
國家工信部:FZ/T01150-2019《紡織品 竹纖維和竹漿粘膠纖維定性鑒別試驗方法 近紅外光譜法》
3、國家標準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GB/T11951-2018《天然纖維 術語》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GB/T 41553-2022《竹纖維》